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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南昌一小区欲成立业委会遇阻 业主与物业打起对抗战

    信息发布者:杨智福
    2017-12-22 01:47:20   转载

    中国江西网讯采访人员李志强报道:物业和业主似乎永远是一对冤家,二者之间的矛盾常常是剪不断理还乱。

    这不,南昌县桃源丰景小区近来就不太平静。为了成立业委会,更好地治理小区,业主和物业打起了对抗战,双双卷入矛盾漩涡,持续数月无法自拔,并有愈演愈烈的态势。

    如何化解激化的矛盾,有法律人士建议,可先调处矛盾不成则可通过诉讼解决。

    业主:物业形同虚设 成立业委会受阻

   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,桃源丰景小区掀起风波。“这并非一朝一夕引起的,可以说是由来已久。”面对采访人员,业主刘先生等人围了上来,说起了造成这桩持续数月不止的风波的原因。

    桃源丰景小区建成已有10余年,一直以来均由开发商指定的南昌鑫源物业公司管理。说到该物业公司的表现,业主们直摇头:“小区路灯没有,停车线没有,外墙脱落无人管,消防通道堵塞......这么多年几乎没有作为,小区环境用脏乱差来形容毫不为过。”

    刘先生等业主说,物业多年来形同虚设,业主对其积怨逐渐加深,不满情绪终于爆发,去年8月份,业主联合起来,准备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,改变10年来无业委会的面貌,并以此来监督和协助物业治理小区。

    然而,事与愿违,成立业委会的行动流产了。“物业和开发商从中阻挠。”不过,业主们并未因此放弃,今年6月,他们再次启动此事,与之前一样仍然受阻。

    “成立业委会是合理合法的事,是业主的权利和义务,物业和开发商有什么资格插手进来?”业主们有些压制不住情绪。

    令人不解的是,小区建成已有10多年了,为何开发商还染指进来?对此,业主们告诉采访人员,事实上,开发商仍掌握着小区的地下停车场、架空层等全体业主共有的财产,开发商把地下停车场出租给酒店,把架空层封闭后也对外出租,收益都归了开发商。

    “物业和开发商关系很微妙,虽然物业是独立法人,但物业的几位股东,都是开发商老板沾亲带故的关系。”一名业主代表说,物业是受控于开发商的,因此开发商可以轻而易举地染指小区事务。

    在业主们看来,物业和开发商阻挠成立业委会的目的,是担心业主有了组织形成了核心,会夺回本该属于业主却被物业和开发商占去的业主共有财产,甚至会做出罢免物业的行为。

    物业:业委会成员逾期交物管费不符合条件

    面对业主的控诉,6月23日,桃源丰景物业——南昌鑫源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没有给出回应。

    不过,在物业办公室,一名自称是开发商指派来的胡姓工作人员,不认同业主指责物业和开发商的种种说辞。

    “成立业委会有利于小区的管理,我们肯定支持。但问题是,业委会筹备组产生的多名成员不符合成立业委会的条件。”该胡姓工作人员说,筹备成立业委会的多名牵头人,有逾期或未交物业管理费的黑历史。

    “根据成立业委会的相关规定,拒交或逾期不交物业费的人员,是不能成为业委会成员的。”该胡姓工作人员说,物业和开发商并非像业主所说的,阻挠成立业委会,而是业委会的组建必须按照流程,符合条件,否则他们不会认可。

    “业主是否有资格成为业委会成员,应该是全体居民、社区和街办的事情,开发商没有资格指手画脚。”一名业主表示,开发商非法横加干涉业委会的成立,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。

    对于物业与开发商被指“关系微妙”,该胡姓工作人员她表示:“物业公司是独立核算法人,与开发商合作关系没有经济往来。”

    那为何开发商可以插手成立业委会一事?该胡姓工作人员解释说,小区还有一地块因历史原因,暂时搁置没有开发,所以开发商可以说是小区最大的业主。

    律师:先调处矛盾 不成则可通过诉讼解决

    北京盈科(南昌)律师事务所律师肖亮斌表示,业主与物业的矛盾在城市里十分普遍,且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,互不相让难以调和,虽然矛盾二者似冤家对头,但毕竟同处一个“屋檐”下,矛盾宜解不宜结。肖律师认为,业主与物业的矛盾解决途径主要有四种:

    一、在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前提下,业主与物业企业间产生矛盾,可由社区进行调解。

    二、业主在房屋进户时,与物业企业如已签订服务合同,每一个业主在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时都可以单独向物业企业主张权利。

    三、社区应依法组织成立业主大会,进而选举出业主委员会,这样即使物业服务合同没到期限,业主委员会也可根据物业服务表现,行使重新选聘物业企业的权利。

    四、调处不成的,可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纠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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