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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0月化念镇新农合补偿情况

    信息发布者:杨智福
    2017-12-21 19:04:18   转载

    10月份新农合门诊补偿1605人次,费用64178.50元,基金补偿29398.30元;住院补偿138人次,费用360465.48元,基金补偿238055.70元,累计补偿267,454.00元。

      《补偿实施方案》自1月1日起实施以来经过两次调整,分别是8月1日和10月1日。8月1日的调整规范了省、市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用药目录,目录与医保接轨扩宽了用药范围,9月份的住院实际补偿比比上个月提高了13%-14%个百分点;10月1日调整:农村参合孕产妇在定点机构住院分娩实行基本服务全免费。实行 “住院分娩单病种费用包干”的方式,按照每例分娩(无论属顺产、阴道手术助产或剖宫产)在县级定点医疗保健机构补助1650元、在乡(镇)卫生院补助950元的标准对定点机构给予补助。经费先由中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(400元/人)支付,不足部分由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按补助标准补齐(县级定点机构1250元、乡镇卫生院550元)。在市级及其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,新农合按照县级补偿标准1250元给予定额补偿。在县外县、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,按照县、乡级补偿标准分别给予1250元、550元定额补偿。

      对危重孕产妇抢救的补偿。发生危重孕产妇抢救的,凭相关病历抢救记录、病情证明等材料,其住院分娩救治费用按普通住院补偿比例补偿。

      补偿方案年年在调整,为的是适应农村患者的就医需求,怎样用好基金更好地为参合患者服务是我们的职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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